
证券代码:300190 证券简称:维尔利 公告编号:2025-074
债券代码:123049 债券简称:维尔转债
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持股 5%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
被动稀释触及 1%整数倍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
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特别提示:
司”或“维尔利”)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,公司持股 5%以
上股东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触及
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,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。
一、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〔2020〕21 号文核准,维尔利环保科
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9,172,387 张可转换公司债
券,每张面值 100 元,募集资金总额 91,723.87 万元。经深交所“深证上[2020]355
号”文同意,公司 91,723.87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起在深
交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“维尔转债”,债券代码“123049”。维尔转债转股期
限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4 月 12 日。
本次权益变动前,公司股东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持有
公司股份 48,192,772 股,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.17%(以 2025 年 6
月 30 日的总股本 781,597,732 股计算)。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4
日期间,“维尔转债”累计转股 28,103,014 股,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09,700,746
股,导致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持股比例由 6.17%被动稀释
至 5.95%,权益变动触及 1%整数倍,具体情况如下:
信息披露义务人 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
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8层
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9月24日
权益变动过程 因“维尔转债”转股导致维尔利总股本增加至809,700,746股,其持股
比例由6.17%被动稀释至5.95%,权益变动触及1%整数倍。
股票简称 维尔利 股票代码 300190
变动方向 上升□ 下降√ 一致行动人 有□ 无√
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□ 否√
股份种类 其他变动股数(万股) 其他变动比例(%)
A股
合 计 0 0.22(被动稀释)
本次权益变动方式(可多选)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□
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□
其他√(因公司可转债转股,公司总股本增加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)
自有资金 □ 银行贷款 □
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
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□ 股东投资款 □
(可多选) 其他 □(请注明)
不涉及资金来源 √
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
股份性质 股数(万股)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(万股) 占总股本比例
(%) (%)
合计持有股份 4,819.28 6.17 4,819.28 5.95
其中:无限售条件股份 4,819.28 6.17 4,819.28 5.95
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
注:本次变动前“占总股本比例”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781,597,732股计算。
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□ 否√
作出的承诺、意向、计划 如是,请说明承诺、意向、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。
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
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
是□ 否√
办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
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本 如是,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、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。
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
按照《证券法》第六 是□ 否√
十三条的规定,是否存在不
如是,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。
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
本次增持是否符合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
办法》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不适用
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
不适用
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
注:截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,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为 31,413,715 股。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(有
限合伙)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为 6.19%
特此公告。
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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